常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任免名單
(2021年12月9日常德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第四十五次會議通過)
任命:
覃紅衛(wèi)同志為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;
劉智同志為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;
王偉丞同志為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;
蘇基云同志為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;
鐘欣吾同志為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;
黃艷霞同志為常德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、檢察委員會委員、檢察員;
李擁軍同志為常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、檢察員;
成來彪同志為常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;
彭政同志為常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;
向際萬同志為常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;
夏陽同志為常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。
批準(zhǔn):
王朝陽同志為武陵區(qū)人民檢察院檢察長;
朱艷哲同志為鼎城區(qū)人民檢察院檢察長;
覃業(yè)輝同志為漢壽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;
魯斌同志為桃源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;
王冠同志為臨澧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;
王海龍同志為石門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;
楊仲同志為澧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;
饒作志同志為安鄉(xiāng)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;
徐文輝同志為津市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。
免去:
王正清同志的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(wù);
孫智勇同志的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、審判員職務(wù);
劉鋒同志的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(wù);
鐘科見同志的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、審判員職務(wù);
詹險峰同志的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(wù);
文國銀同志的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(jiān)督第一庭庭長、審判員職務(wù);
金春明同志的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(jiān)督第一庭副庭長、審判員職務(wù);
彭水明的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(wù);
王忠銀同志的常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(wù);
何本凡同志的常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(wù);
陳輝同志的常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(wù);
李宏同志的常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(w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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